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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常見問題 > 文化資產 > 本市的古蹟如何分等級?

常見問題

Q: 本市的古蹟如何分等級?

A:


古蹟依其主管機關,區分為國定、直轄市定、縣〈市〉定三類,分別由文化部、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審查及指定公告之,並報文化部備查。
〈一〉、國定古蹟;二沙灣砲台、大武崙砲台、槓子寮砲台等3處。
〈二〉、市定古蹟;白米甕砲台、木山砲台、劉銘傳隧道、獅球嶺砲台、社寮砲台、清法戰爭紀念園區、基隆要塞司令部、基隆要塞司令官邸、基隆要塞司令部校官眷舍、市長官邸、彭佳嶼燈塔、基隆燈塔、修竹居等13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