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主要內容區
:::
:::
首頁 > 公告資訊 > 公告 > 基隆市文化局臨時人員徵才訊息(文化資產科-考古遺址巡查員)

基隆市文化局臨時人員徵才訊息(文化資產科-考古遺址巡查員)

發布日期:2024-05-07
一、 需求人員:臨時人員1名(考古遺址巡查員)。
二、 僱用期間:自錄取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一年一僱,期滿成績優良則續僱)。
三、 工作內容:
(一) 定期巡查市定考古遺址「和平島B考古遺址」、「大沙灣考古遺址」、已知考古遺址「南榮國小遺址」及疑似考古遺址「和平島C考古遺址」、「社寮島遺址」、「社寮島Ⅱ遺址」。(可騎乘本局公務機車巡查)
(二) 撰寫巡查紀錄及年度成果報告。
(三) 辦理考古遺址維護、修繕採購案。
(四) 辦理考古遺址試掘、調查研究採購案。
(五) 辦理本市考古遺址審議會。
(六) 其他文化資產業務交辦事項。
四、 工作待遇:每月新台幣37,800元,享勞健保。
五、 工作地點: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
六、 上班時間:週一到週五(正常班)
七、 資格條件:國內外學士級以上學歷,如具文化類相關之工作經驗更佳(請於履歷中載明並附佐證資料)。
八、 應徵期間:即日起至113年5月17日17:00止。
九、 應徵方式:
(一) 意者於113年5月17日(星期五)17:00前將履歷表以郵寄(郵戳為憑)或傳真(fax:24287811)或親送方式傳送至基隆市文化局文化資產收,如有相關疑問請洽24224170分機365邱先生【傳送後請來電確認】。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二) 簡歷表上註明應徵工作項目(考古遺址巡查員)。
(三) 應徵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附件1)。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簽註與正本無訛簽名或蓋章)。
3.最高學歷正本影品(請簽註與正本無訛簽名或蓋章)。
4.切結書(附件2)。
(四) 經書面初審,符合資格者另行以電話通知面試事宜。本次公開徵才取正選1外,並視成績酌列後補2名,候用期間1個月。
十、 備註:應徵者所繳交之簡歷表、學經歷證件及各種證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等其它不實情事,應徵者應負法律責任。經查明有偽造、變造或應試資格不符者,於甄選前發現者予以取消應試資格;於甄選完畢後公告前發現者,不予錄取;公告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