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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縣市公示送達】彰化縣公示送達第3屆「彰化縣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建築群紀念建築史蹟文化景觀審議會」114年度第1次會議紀錄及不指定、不登錄之行政處分函

發布日期:2025-02-18

主旨:公示送達第3屆「彰化縣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建築群紀念建築史蹟文化景觀審議會」114年度第1次會議紀錄及不指定、不登錄之行政處分函共3份予應受送達人共計15人(如附清冊)。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80及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府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18、20條規定辦理審議程序。

二、本府以114年1月21府授文資字第1140021427號函、114年2月3日府授文資字第1140032275號函及府授文資字第1140032275A號函檢送旨揭審會議會議紀錄及不指定、不登錄之行政處分,茲因陳閔榮君等15人招領逾期、土地登記騰本住址記載不明、無法投遞或已遷出戶籍等因素致上開文件無法送達,爱依規定辦理公示送達。

三、旨揭會議紀錄及處分函存放於彰化縣文化局 ( 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3號;電話04-7250057分機2437 黄先生 ) ,受送達人請於公告之日起20日內於辦公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 ) 内前往領取,逾期視同送達,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