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花蓮縣文化局辦理「114年度美術館展覽申請暨補助」相關訊息活動,。 二、收件日期請於113年7月22日前填妥紙本申請表件以親送或郵寄方式送達。
三、申請表單請至花蓮縣文局網站:首頁>便民服務>展覽申請
https://www.hccc.gov.tw/zh-tw/Download/List/41下載。
承辦人:視覺藝術科03-8227121分機204陳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