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視覺藝術臨時人員
發布日期:2023-03-27基隆市文化局112年度臨時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基隆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僱及臨時人員公開甄選要點」辦理。
二、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三、工作項目︰
1.辦理館室、展場服務櫃檯服務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工作地點: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
五、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正常班)或上午9時至下午5時。
六、預定僱用期間:
1、自錄取報到日起。
2、錄取人員聘僱用期間如聘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局主動通知, 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七、工作待遇:每月新臺幣26,400元,享勞健保。
八、資格條件:國民中等學校畢業者。
九、報名方式、日期及地點:
請檢附個人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工作經驗相關證明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資料,於112年3月31日前逕寄「基隆市信一路181號3樓視覺藝術科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請註明「應徵視覺藝術科臨時人員」職務。洽詢電話:02-24224170轉379范小姐或轉309汪科長。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十、應繳證件:
1、填妥公務人員履歷表(如附件1)。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簽註與正本無訛簽名或蓋章)。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請簽註與正本無訛簽名或蓋章)。
4、切結書(如附件2)
5、其他與工作內容相關之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十一、甄選方式:
1、分書面審查及面試二階段,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
2、面試方式︰個別通知面試日期,內容為: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問題處理…等。
十二、甄選結果:
1、錄取名單簽准後公告於本局網站。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
2、參加甄選人員如成績均未達本局錄取標準(成績低於80分)者,錄取從缺。
3、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保留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十三、附則:
1、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應負行政、民事或刑事等相關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
2、凡具有國外學歷證明者,需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文件始得報名。
3、如有其他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或隨時公布於本局網站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