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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基隆市表演藝術補助申請」於110/2/17-110/3/17受理申請

發布日期:2021-02-17
 
  1. 依據「基隆市表演藝術活動補助辦法」辦理。
  2. 本案受理110年度辦理基隆市表演藝術活動補助申請,收件時間為110年2月17日至3月17日止(以郵戳為憑),申請書1式3份,請免備文親送或郵寄本局表演藝術科。
  3. 因基隆文化中心110年場館整修暫停服務,演出請以本市校園、社區及其他適合展演之場地辦理。
  4. 相關書表格式可至本局網站(http://www.klccab.gov.tw/)便民服務/各科便民服務/基隆市表演藝術活動補助辦法或基隆市表演藝術網站(http://klnearts.klccab.gov.tw/)下載。
  5. 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各送件單位。

 

本案洽詢:
表演藝術科 任小姐
電話:(02)2422-4170分機318
E-mail:adaren318@gmail.com
郵寄地址:20241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