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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預告修正「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教育推廣鼓勵辦法」第四條草案。
發布日期:2025-05-05
主旨:預告修正「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教育推廣鼓勵辦法」第四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文化部。
二、修正依據: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十二條。
三、「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教育推廣鼓勵辦法」第四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址:https://www.moc.gov.tw/)、本部文化資產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boch.gov.tw/)「最新消息」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二)地址: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三)聯絡人:李專員
(四)電話:04-22177645
(五)傳真:04-22298240
(六)電子郵件:ch0370@boch.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