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4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相關表單請至宜蘭縣政府影視協拍中心官網〉線上申辦〉補助申請表〉下載(網址:https://yilancamera.e-land.gov.tw),填妥「申請書、送件檢核表」,與其他相關申請文件一併寄至宜蘭演藝廳(地址:260宜蘭市中山路二段482號魏小姐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