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主要內容區
:::
:::
首頁 > 公告資訊 > 公告 > 【公告】文化部廢止「文化部辦理社區營造補(捐)助計畫原始憑證就地保管須知」

【公告】文化部廢止「文化部辦理社區營造補(捐)助計畫原始憑證就地保管須知」

發布日期:2023-06-30

文化部辦理社區營造補(捐)助計畫原始憑證就地保管須知,自112年6月13日起停止適用,受補助單位之支用單據,請依照「文化部對行政法人與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結報作業補充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