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新增歷史建築「許梓桑古厝」其所定著土地之範圍,並廢止本府113年4月16日府授文資壹字第1130330088B號公告。
發布日期:2024-05-29
主旨:新增歷史建築「許梓桑古厝」其所定著土地之範圍,並廢止本府113年4月16日府授文資壹字第1130330088B號公告。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8條、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等相關規定及「基隆市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112年度第2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新增歷史建築「許梓桑古厝」其所定著土地之範圍,新增仁愛區中興段三小段116、116-1、117-1地號,共計3筆,面積總計748平方公尺。
二、公告新增定著土地範圍理由:基於歷史建物本體座落位置及周邊環境須一併保存之概念,新增登錄仁愛區中興段三小段116、116-1及117-1地號之土地。
三、公告新增基隆市仁愛區中興段三小段115-1、115-2地號,係103年2月24日自同區段第115地號分割增加,面積不變。
四、法令依據:《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1、3款之所列基準。
五、利害關係人如不服本行政處分,請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條、訴願法第1、14、56及58條規定,自知悉本件行政處分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逕送本府(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並由本府轉送訴願管轄機關提起訴願。
六、異動後完整公告內容如下(原處分未經異動部分,效力不變):
(一)名稱:許梓桑古厝。
(二)種類:宅第。
(三)地址:基隆市仁愛區愛四路2巷15號。
(四)歷史建築及其所定著土地之範圍:基隆市仁愛區中興段三小段115、115-1、115-2、116、116-1及117-1地號等6筆,面積總計1,114平方公尺。
(五)登錄理由:本歷史建築為閩南宅第式樣,三合院的配置型態,表現出當時傳統居民的地域性風格,且許梓桑先生為日據時期名望甚高的詩文學者。
(六)法令依據:《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1、3款之所列基準。
(七)原公告(或歷次公告)及本次公告之日期及文號:
1、原公告為93年3月1日基府教社壹字第0930020678B號及113年4月16日府授文資壹字第1130330088B號。
2、本次公告為113年5月28日府授文資壹字第1130330114B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