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臨時人員
發布日期:2023-03-27基隆市文化局112 年度臨時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基隆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僱及臨時人員公開甄選要點」辦理。
二、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三、工作項目︰
1. 演藝廳及島嶼實驗劇場場地租借、演出活動文宣彙整及其他行政事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劇場技術人力支援等。
四、工作地點: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
五、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正常班);惟演出活動時,平日夜間及假日需配合加班。
六、工作待遇:每月新臺幣26,400元,享勞健保。
七、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請履歷表中詳載並附佐證資料)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經驗。
八、報名方式、日期及地點:
1.於112年4月6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逕送文化局表演藝術科或寄「基隆市信一路181號4樓表演藝術科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請註明「應徵 臨時人員職務」。
2.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洽詢電話:02-24224170轉308廖科長。
九、應繳證件: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一份。
1.填妥履歷表(請至本局網站公告下載)1份並黏貼最近3個月以內之正面1吋半身脫帽照片1張。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簽註與正本無訛簽名或蓋章)。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請簽註與正本無訛簽名或蓋章)。
4.切結書(請至本局網站公告下載)
5.其他與工作內容相關之證明文件。
十、甄選方式:
1.分書面審查及面試二階段,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
2.面試方式︰個別通知面試日期,內容為:學經歷、表達能力、工作配合度等。
十一、甄選結果:
1.錄取名單簽准後公告於本局網站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
2.參加甄選人員如成績均未達本局錄取標準(成績低於80分)者,錄取從缺。
3.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保留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十二、附則:
1.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應負行政、民事或刑事等相關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
2.凡具有國外學歷證明者,需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文件始得報名。
3.如有其他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或隨時公布於本局網站補充。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