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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觀光局-視覺藝術科職務代理約僱人員甄選

發布日期:2024-11-27

基隆市文化觀光局113年度職代約僱人員甄選簡章(視藝科科員職代)

一、依據「基隆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僱及約用人員公開甄選要點」辦理。

二、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工作項目︰

1.各項專題展覽之調查研究、策劃、推廣與出版。

2.地方文化館之管理、執行及推廣。

3.藝術家特展之策劃與執行。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

六、預定僱用期間:

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文化行政科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惟錄取人員聘僱用期間如聘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局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七、工作待遇:五等約僱280薪點(37,800元)

八、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九、報名方式:

於113年 12月 5日前逕寄「20241基隆市信一路181號2樓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或於113年12月5日前e-mail至mklknn@mail.klcg.gov.tw。並請來電確認收件,信封或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文化觀光局視覺藝術科科員職代約僱人員」職務,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連絡電話:02-24224170轉211呂主任,職缺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詢汪科長分機280。

十、應繳證件:

1、填妥履歷表(請至本局網站公告下載)1份並黏貼最近3個月以內之正面1吋半身脫帽照片1張。

2、國民身分證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請簽註與正本無訛簽名或蓋章)。

3、切結書(請至本局網站公告下載)。

4、其他相關有利評選證明文件(如工作經驗證明)影本1份。

 相關文件請以A4大小紙張影印並裝置於信封內,郵寄前請詳加檢查各項表件是否齊全,倘資格不符、填寫不明或表件錯誤、不全者,視同不合格處理。

十一、甄選方式:

1、分書面審查及面試二階段,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2、面試方式︰面試日期:個別電話通知;面試內容: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問題處理…等。

十二、甄選結果:

1、錄取名單簽准後公告於本局網站。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

2、參加甄選人員如成績均未達本局錄取標準(成績低於80分)者,錄取從缺。

3、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保留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