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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基隆美展
發布日期:2022-07-22「2020基隆美展」徵件
一、參賽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籍之藝術創作者,均得以個人方式參賽。
(二)參賽作品須為107年以後(含107年)之創作,作品不曾參加任何競賽得獎者(參加本展覽及他種競賽並同時獲 獎者(含入選),視同不符參賽資格)。
(三)不限參賽類別,每人每類以提報一件參賽作品為限,跨類參賽限報2類,但同一件品不 得同時跨類別參賽。
(四)作品有抄襲、重作、臨摹、代為題字、冒名頂替或違反本簡章規定之情事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資格,三年內不得參賽。已發給之獎金、獎狀、專輯予以收回。
二、徵件類別:(一)東方媒材(含水墨、膠彩、書法、篆刻)、(二)西方媒材(含水彩、油畫、 複合媒材)、(三)攝影與新媒體藝術。
三、收件時間:109年7月6日起至109年7月27日
四、得獎名單詳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