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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111年度雲林縣街頭藝人自即日起至5月18日開放申請登記

發布日期:2022-04-12

111年度雲林縣街頭藝人申請登記報名 即日開始受理,報名之前請詳閱本縣街頭藝人申請登記管理作業要點及報名簡章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1年5月18日止

報名方式:因受COVID-19疫情影響因受疫情影響及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為確保民眾健康安全,登記申請採線上及郵寄通訊報名

線上報名流程:
Step 1.提出登記申請
           線上填寫表單-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R2iSfhWtbAXTYknP7
           詳實填妥後提交送件,填妥後請寄新台幣44元回郵信封至雲林縣文化觀光處,以利後續發證作業。
Step 2. 資料審核
Step 3. 取得登記證
Step 4. 可赴本府所開放公共空間申請展演

郵寄通訊報名流程:
Step 1.提出登記申請
      至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便民服務/表演藝術科」專區下載資料,填妥
      後以郵寄通訊至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310號/
      信封註明:街頭藝人申請登記報名,並請隨附新台幣44元回郵,以利後續發證作業。
Step 2. 資料審核
Step 3. 取得登記證
Step 4. 可赴本府所開放公共空間申請展演

街頭藝人申請資格:
(1)本國人年滿16歲以上,未成年須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2)外國人:持有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合法居留證,或取得勞動部所核發之開放式工作許可函

申請登記報名需應備文件:
         (1)兩吋大頭照*2
         (2)本國人需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外籍人士須附護照或居留證及相關工作許可文件影本
         (4)未成年者,須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身心障礙者請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6)個人資料及著作財產權使用同意書。
         (7)展演項目現場創作之成果照片及影片。

街頭藝人登記證:
   1.有效期限:自核發日起算2年
   2.申請類別:表演藝術類(不含卡拉伴唱)、視覺藝術類
   3.申請人:以1人為單位,請勿重複報名。

 

詳情請上:https://content.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1156&s=339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