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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文化部「參展或拍賣之文物藝術品標本進口免繳納稅款保證金辦法」訂定發布

發布日期:2021-12-03

「參展或拍賣之文物藝術品標本進口免繳納稅款保證金辦法」,業經文化部會銜財政部中華民國110年11月19日以文藝字第11020501451號、台財稅字第1101029289號令訂定發布。